各系部、部门:
根据《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科研成果奖励办法(修订)》的相关规定,拟对我院教职工在2019/2020学年第一学期取得的教科研成果进行奖励,现将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成果奖励的范围
(一)发表或完成时间:2019年7月1日——2019年12月31日
(二)成果奖励申报的类型
1.论文类奖励:在正式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、被SCI、EI(源刊JA类型)等收录的学术论文、被有关文摘等转载的学术论文等;
2.著作类、教材类奖励:我院教职工完成的正式出版的专著、编著、译著、教材等;
3.成果类奖励:各级各类成果奖励;
4.各级各类项目结项奖励;
5.高层次科研团队、平台立项奖励;
6.我院作为立项单位获得的高层次科研项目立项奖励;
7.职务发明专利奖励。
(三)不予奖励的成果
1.发表在学术期刊增刊、论文集、会议论文、非正式期刊上的论文;
2.发表在各种非法期刊上的论文;
3.再版、修订版及内容不变书号改变的著作及教材;
4.各种有作假、剽窃现象的成果;
5.其它不符合《河南水利与环境学院科研成果奖励办法(修订)》有关规定的成果。
二、成果奖励申报要求
1.每项成果只登记一次,由独立完成人、主持人或第一完成人申报;
2.在同一期期刊上发表多篇论文的只奖励其中一篇;
3.对同一项成果获得多个奖项的,本次只选择其中最高的奖项给予奖励;
4.同一个成果,以前已经作为某一种奖项给予奖励,后来又获得新的奖项,若以前奖励低于后来奖励额的本次可给予补差,不予重复奖励;
5.论著、教材、项目等由几位教职工共同完成,可以指定某一位教师集中申报,避免重复申报;
6.申报人必须提供相应佐证材料,扫描件须完整上传至科研管理系统,同时提供原件。须提供的佐证材料分别为:
(1)论文:发表或收录该论文刊物的原件,刊物的封面、显示作者名字的目录页、版权页、论文页的扫描件各1份;
(2)著作、教材:原件,封面、版权页、显示作者参编章节页的扫描件各1份;
(3)项目:立项证书、结项证书、获奖证书原件及其扫描件各1份。
(4)专利:原件,盖有国家知识产权局印鉴页的扫描件1份;
(5)高层次科研团队、平台:相关文件原件及扫描件各1份;
(6)其它必要或能够起佐证作用的材料原件及扫描件各1份。
注意:扫描件须以论文名称、著作或教材名称、专利名称、项目名称、成果名称等命名。
7.奖励只对独立完成人、主持人或第一完成人(除著作、教材外)发放。合作完成的成果奖励由主持人或第一完成人根据实际贡献大小分发。
三、申报程序
1.个人申报,教职工通过在学院网站 “数字校园入口”录入个人工号及密码,点击“科研管理系统”,按照系统要求录入相关信息,上传扫描件(注意:所有电子版请上传合格的扫描件,勿上传手机拍摄的照片;不上传扫描件者视为审核未通过,不予奖励),并将原件交所属系部、部门审核。各系部、部门须指定一名教师负责本系部、部门教师的网上申报材料审核、成果原件的收缴、审核、报送及领取等工作,不接受个人申报。
2.本次申报以系部、部门为单位进行,请各系部、部门对照通知要求,严格审核各类符合申报条件的成果原件、扫描件。
3.请各系部、部门认真填写《系部、部门教科研奖励统计申报汇总表》(见附件),电子版发送至shkeyan@126.com。
四、时间要求
本次教科研奖励网上系统申报、系部或部门初审截止日期为2020年4月22日,请各系部或部门于2020年4月23日之前将《系部、部门教科研奖励统计申报汇总表》发送至指定邮箱,相关成果原件报送时间另行通知。
科研处
2020年4月10日